鞍山市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的公示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鞍山市于2024年6月24日启动了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在鞍山市本级登记管理机关检查人员的见证下,鞍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随机抽取35家事业单位为此次抽查对象,随机抽取4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二、抽查工作程序

按照《鞍山市事业单位法 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程序》要求,对35家被抽查事业单位下发《鞍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按照确定的抽查时间进行实地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听取被抽查单位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基本情况的汇报,检查人员按照《鞍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四大类19项内容逐项检查。同时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地核查表》,并由被抽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检查结束后由被抽查单位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满意度反馈表》。

  三、抽查主要问题

此次抽查的9家事业单位中存在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事项清单》不一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办公场所单位标牌未悬挂。

         2.“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单位法人”与编制文件、任职文件上明确的不一致。

         3.单位地址与实际不符。

四、具体存在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

1

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1.宗旨和业务范围未变更。

按照编制文件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完成

2

鞍山市朝鲜族学校

1.宗旨和业务范围未变更。

按照编制文件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完成

3

鞍山市档案馆

1.宗旨和业务范围未变更。

按照编制文件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完成

4

鞍山市图书馆

1.举办单位未变更。

按照编制文件变更“举办单位”。

完成

5

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1.法人未变更;
2.单位地址未变更。

按照任职文件变更“法人”;按照地名使用证变更“单位地址”。

完成

6

鞍山市信访工作服务中心

1.举办单位未变更。

按照编制文件变更“举办单位”。

完成

7

鞍山市军事体育学校

1.宗旨和业务范围未变更。

按照编制文件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完成

8

鞍山市儿童福利院

1.举办单位未变更。

按照编制文件变更“举办单位”。

完成

9

鞍山市立山区千山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1.主要办公场所未挂牌

单位标牌在醒目处悬挂

完成

 

根据上述问题对问题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受检单位在限期内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截至12月20日,上述9家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现将抽查结果在辽宁机构编制网、中共鞍山市委编办公众号予以发布,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视问题、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提高公示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全面改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推动事业单位积极履行职责,为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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