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和《本溪市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的通知》要求,2024年9月本溪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中央编办网上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在依法报送并公示的2023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法人中建立了3 个检查对象名录库(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及执法机构名录库、市直中小学及公立医院名录库、保留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名录库),并按照3%的抽取比例共抽取4家单位作为检查对象,随机抽取2人作为检查人员,通过听取抽查单位法人履职情况汇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了检查。总体上,被抽查事业单位法人能全面、真实填报公示年度报告,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内部管理、履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登记事项与事实不符、档案缺失等问题。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本溪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要求事业单位法人在其举办单位监督下依法依规及时整改。
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被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名单和问题处理情况予以通告。
序号 |
事业单位 |
举办单位 |
问题处理 |
1 |
本溪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
本溪市商务局 |
发现问题:一是登记的经费来源与机构编制批文不一致;二是按照机构编制批文要求,该中心被整合事业单位,未及时进行注销登记。 处理情况:现场指出问题,督促其至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目前,已整改完毕。 |
2 |
本溪市气象台 |
本溪市气象局 |
发现问题:登记档案材料不完备。未能全面反映资产损益情况。 处理情况:现场指出问题,督促其至登记管理机关补充档案材料,并如实说明资产情况。 目前,已整改完毕。 |
3 |
本溪市实验幼儿园 |
本溪市教育局 |
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
4 |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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