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在管理过程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葫芦岛市委编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协调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用编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部门(单位)的职责,结合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研究拟订年度编制使用控制限额,在编制限额内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调配工作。
二、强化机构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建立健全编制预留制度。严格机构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核,对各类机构编制实行计划管理,规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调配人员使用的编制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空余编制的50%,至少要预留出50%空余编制用于公开招考、遴选以及军转干部、大学生村官、复退军人、随军家属等政策性安置,切实将编制资源优先用于确需急需的岗位上去。
三、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了“编制审批在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选人进人原则,形成了用人单位申请用编、编办核准用编、用人单位考察人选基本情况、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审批、办理上编手续人事关系的人员调配程序。
四、实
时更新实名制数据,挖掘实名制数据系统功能。
实时更新市直部门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信息,及时掌握动态数据,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为基础,设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模板,以比例和趋势为主线,采用图表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市委编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