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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诸城市委编办三步走打好事业单位监管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为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山东省诸城市委编办聚焦事业单位监管全过程,不断优化监管模式,提升事业单位监管质效。 

  一、建章立制,实现监管有据可依。章程是事业单位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市委编办聚焦对章程的规范管理,坚持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组织开展章程备案工作。一是精心部署,严格章程制定程序和标准。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章程制定和备案程序,精心制定示范文本和提报日程安排。成立事业单位章程审核小组,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培训,准确把握上级审核标准要求,特别是对新增党的领导部分进行重点研究,明确章程制定要严格落实试点要求,对党组织地位作用、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出规定。二是跟进指导,实现审核“只跑一次”。审核小组参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对提报的章程草案现场审核,针对出现的表述不恰当、言语不规范、与实际不一致等情形做好标注,告知事业单位返回修改,做到初审中有问题的“一次性告知”,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审核效率。同时建立联系人制度,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均提报一名具体责任人,加入章程备案工作群,便于及时答疑解惑,确保工作有衔接、不脱节。三是加强监督,确保章程执行有力。章程备案后,该办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事业单位不履行章程或违反章程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优化服务,助推监管效能提升。优化监管方式,由对事业单位的常态化监管向服务监管并重倾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重要性的普法宣传,实行事业单位登记告知制、督办制,对新设立、变更、撤销的事业单位,及时送达文件依据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告知书》,提醒事业单位需按时申办登记手续,实现事业单位法人“应设尽设,应变尽变,应销尽销”。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以问需解难释惑为出发点,深入市直与镇街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座谈了解事业单位在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年度报告公开、双随机抽查等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意见建议。在政策范围允许内,积极帮助事业单位解决发展瓶颈,保障其高效有序运行。调研结束后,归纳整理形成工作台账,准确掌握事业单位变化情况。 

  三、靶向发力,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一是绩效考核更细化、更全面。印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创新考核方式方法,把“年终核算”变“日常考核”,对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业务工作、管理运行、服务满意度进行全面考核。在业务工作目标提报表中,设置目标名称、主要内容、制定依据等6项指标,明确各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目标数量原则上控制在5-10项,要求切实可行、量化细化,确保提报目标准确详实。二是年度报告公开优流程、严把关。制定了《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时间安排表》,明确了各事业单位报送年报的时间节点,实行错峰上报。通过微信工作群对提报材料进行线上预审,对法人登记情况、财务报表严格审核,不完整、不准确的一律退回,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系统提交,既极大提高了通过率,又保障了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双随机、一公开”加次数、增比例。在往年2次抽查,2%的抽查比例基础上,今年的双随机抽查分4次开展,每季度组织一次随机抽查或专项检查,抽查比例为不低于9%,涉改事业单位全面覆盖。重点检查业务开展、管理运行和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有关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通报财政、人社等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跟据各自职责督促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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