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安机构职能体系,葫芦岛市委编办积极谋划,全面部署,着力实施“三强化”举措,扎实推进葫芦岛市公安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准改革方向。市委编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安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党的领导,紧盯改革方向,为推进葫芦岛公安体制改革做好基础工作。同时,认真研究上级公安机关“三定”规定,在确保符合工作实际的前提下,从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等方面做到上下衔接,实现优化协同高效。
二是强化调查研究,把握重点问题。市委编办对市公安局重点警种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葫芦岛市辖区人员数量和治安总体形势等情况。根据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结合公安队伍规模大、人员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的实际,市委编办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在不超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提出编制挖潜、优化警力配置的新思路。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认真审核“三定”。
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市委编办认真整理建市以来市公安局机构编制沿革文件,全面理清公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调整情况,主动与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审核“三定”规定,确保职责配置、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在内设机构设置方面,根据葫芦岛市经济社会运行存在的新问题,开创性地进行整合设立,为打击专项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完善细化各类公安管理台账,实时更新实名制系统,为后续森林公安、公安边防体制调整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