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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到质量 助力机关事务管理更上新台阶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来源: |
标准到质量 助力机关事务管理更上新台阶
单位名称: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
主 题: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方 向:制度标准体系建设
摘 要: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通过实践探索,首创“九个必须坚持”的标准化工作方法,被写入全国首部《机关事务蓝皮书》,构建了全国首部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全国首部机关事务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始终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过程、全面全方位构建了标准化体系和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以标准化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两个体系优势,真正实现了机关事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关键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标准体系,标准化质量管理模式
一、基本情况
盘锦市位于辽宁中南部,地处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辽河入海口处,地处北温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1号路宏冠大厦,是盘锦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直机关节约能源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拟定市本级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和牌照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机关接待性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等。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于2020年12月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2021年8月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颁发的“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荣誉;2021年9月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022年6月荣获“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消耗电量3043593.8千瓦时,费用228.27万元;热力消耗56185.81吉焦,费用391.51万元;总用能2723.12吨标准煤。人均综合能耗642.19千克标准煤/人,单位面积能耗32.1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22.30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对比2023人均能耗下降3.07%,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7%。
二、推进措施
(一)创新机关事务标准化管理模式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立足于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了市直机关管理保障服务职能“七统一”,即市本级机关资产统一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统一监管、会议服务统一保障、公务接待统一归口、机关物业统一集中、机关食堂统一整合、公务用车统一分派。
中心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以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政务做好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有效发挥事务支撑政务的职能作用。坚持标准来源于实践,着力解决机关事务实践中高成本、低效率和凭经验、凭心情、凭感觉工作的问题,统一了管理、保障、服务标准,解决了机关中存在的苦乐不均、相互攀比的问题,实现了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公正透明、各方都满意的工作目标。标准化体系先后通过了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GB/T15496标准化管理AAAA级认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系统筹划、确立标准、建立制度、资源统筹和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以标准为先,从实践出发,不断制定、执行、完善,确定制度、确立标准,相继建立八大方面“百项千条”操作规范典章,将所有标准汇编成册,并且每年进行一次更新,使得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有制度、有规范,每项标准都可量化、可操作、可考评。
(二)创新机关事务标准化质量管理模式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紧紧围绕质量、创新、品牌、效益四个重要指标,以及领导和战略、顾客与市场、人力资源等八个子目标,通过“主动融入、精准导入、持续深入”3个阶段,实现了机关事务标准化从1.0到4.0的全新跨越,彻底理清了标准和质量的关系,打通了标准到质量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构建全国首部机关事务标准体系(1.0阶段),理清了标准化体系和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国家治理体系之间的关系;首创机关事务标准化“九个必须坚持”的思维、理念、方法(2.0阶段),即坚持标准来源于实践、坚持重复性工作制定标准、坚持最佳效果、坚持普遍认可、坚持简单、坚持好用管用实用、坚持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坚持各相关方都满意和坚持不断制定、执行、完善,解决了没有标准就不会干和标准不可复制、不可推广、不可共享的问题;首创机关事务标准文化(3.0阶段),通过多年标准化实践,形成了新时代机关事务文化,解决了机关事务人员长期不自信的问题,同时让更多的人将标准养成习惯;首创机关事务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4.0阶段),首创简单可共享“9123”标准化质量管理模式为各行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共享的经验借鉴,解决了各相关方不满意的问题,同时让更多的人将“高标准高质量”养成习惯,成为精神价值和行为方式。
三、成果效益
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流程。针对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节能宣传、能耗统计、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建设等34项具体节能工作,梳理出145条节能工作标准和流程,在标准上做到了“面面俱到”。
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标准化优势,对辽东湾市民服务中心实施空调机组、直燃机、热水器、燃气灶等一系列节能改造工作,不仅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还增加了安全系数,每年可节约经费585万元。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节能工作高质量完成,三年来共完成 259 家公共机构的节能创建工作,实现节约型机关首创通过率100%,多家公共机构单位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积极响应国家“新基建”号召,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在公共机构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桩 800个,项目总投资1亿元。目前已完成15个充电站,107个充电桩的建设工作,投入资金约2000万。通过充电站的标准化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了600%,有效推动了绿色出行,加速了盘锦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全市引领了绿色低碳出行新风潮,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四、经验总结
站在新时代的前端,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机关事务标准化优势,坚持从实际管理中探寻共性,总结升华,实现服务标准化;以标准为准绳,打造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智慧化;以标准和质量打造机关事务管理核心竞争力,向社会开放竞争,实现服务市场化,全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发展,继续秉持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科学、高效管理,全面实现全域节能化,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当好全市节能减排的排头兵,做绿色发展的领跑者,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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