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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省委编办主要职责

省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省委和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统筹谋划全省行政体制改革,负责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全省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省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省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省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省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和县(市、区)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备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省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审核和审批,负责省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省级机关各部门与各市之间职责分工。

  (六)负责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导市以下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七)拟订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省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拟订全省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九)监督检查全省各级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拟订全省控编减编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建立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省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承办省直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一)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十二)完成省委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