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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考核 共建绿色未来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来源: |
强化监督考核 共建绿色未来
单位名称: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 题: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方 向:监督考核机制强化
摘 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策部署,持续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高质量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近年来,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将沈阳市市直党政机关用能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起公共机构节能的双考核机制。结合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将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列入市级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根据监督考核结果,出台制定相关地方细则,建立起日益完善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在强化节能管理的同时,我局也非常重视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实行“软硬件”同时抓,每年都配套有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同时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大力宣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引导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序地良性发展。
关键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省会城市,下辖13个区县,共有2000余家公共机构,全市公共机构总用能人数近150万人,总建筑面积近2000万平方米。
二、推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
围绕国管局、省机关事务局有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年度要求,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强化结果应用,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台阶。
- 纳入督查检查考核
组织印发《2023年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沈公节组办发〔2023〕4号)文件,通过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对全市各地区及市直各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主要包括节能指标、能耗统计、宣传培训、专项工作、考核监督等五个部分14项具体工作,涵盖公共机构节能各项重点任务。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纳入2023年《沈阳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考核结果给予全市通报,全面提升了考核规格。
- 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落实《辽宁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相关要求,将用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采取扣分制方式,对市直党政机关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进行评定。
- 纳入市级专项行动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发力“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将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列入生态环境发展赛道,建立科学精准的考评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在全市上下努力形成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浓厚氛围和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局面。
4、制定地方性专项细则
根据全市监督考核结果,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结合国家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要点,先后制定了《沈阳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评选细则》、《沈阳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暂行办法(暂行)》等地方细则,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借助专项考核推动重点工作
按照国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相关任务要求,全面突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专项工作评价的助推作用,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持续发力各项重点工作。
- 节约型机关创建
2020年以来,全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通过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创建完成率为97.12%,市直党政机关创建完成率为100%。
- 开展降碳课题研究
积极鼓励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碳课题研究,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我局聚焦北方严寒气候地区特别是沈阳地区特点,梳理适用于严寒地区的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技术并搭建应用架构,研究并完成了《严寒地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技术适用性分析——以沈阳市为例》课题。
- 主动实施反食品浪费试点
对标国管局部署,在全省率先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选取10家市直和地区进行试点评估,通过组织试点单位采用预约用餐、“85%备餐+15%补餐”、配置监控等方式,食材利用率达到92.53%。
- 推动合同能源管理
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引导全市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2022年与国网辽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2023年与沈阳燃气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持续强化政企战略协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重点围绕供暖、制冷系统等公共机构实际需求提供专业评估和诊断服务。
(三)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带动作用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有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可结合全市考核情况,利用该资金重点推动节能改造、示范创建、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
- 坚持打造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持续设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节能改造项目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市直单位进行的节能技改,补助的比例从原来的70%提高为90%。2023年,组织实施了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等4个节能改造项目,累计使用专项资金约300万元,项目节能率均在30%以上,全部竣工后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12.3吨。
- 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
在全省乃至北方地区率先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会同生态环保、建筑结构、暖通工程、能源绿电、信息数据领域专家研究制定了具体评选细则。沈阳市公安局等10家公共机构创建成为全市首批市级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其中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获评国家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大东区尚品东越学校获评辽宁省绿色低碳公共机构。
三、成果效益
沈阳市机关事务局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积极引进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使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指标逐年下降。2023年,沈阳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282.22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9.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水耗17.77立方米/人。对比2022年,沈阳市在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综合能耗方面,均呈现下降趋势。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了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沈阳市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荣获“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作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唯一代表上台领奖。
我局设计制作的《垃圾分类我能行,绿色生活我先行》,荣获国管局“精彩60秒”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短片征集活动二类优秀作品。
完成的《严寒地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技术适用性分析——以沈阳市为例》课题,获评国管局2022年至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入围课题奖并入选汇编通报全国。
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获评国家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
2021年,在全省沈阳市首先制定并颁布了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指导文件,重点解决了长期影响项目落地的有关难题,让沈阳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电供暖锅炉节能改造项目顺利实施落地,成为全省首个试点项目,工作信息《辽宁省首个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在沈阳市正式运行》被国管局网站、省机关事务杂志等刊载。
“十三五”期间,已经累计组织全市24家单位创建成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8家单位创建成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家单位创建成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单位。
四、经验总结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建立健全节能考核机制。一是宏观方面。把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市级绩效考核和督查考核,通过节能双考核机制的建立,让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屋建瓴,得到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每年对考核内容和单项赋分进行针对性的适当调整,让考核工作有的放矢、落到实处。二是微观方面。陆续制定出台配套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完善细化专项考核标准,让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让工作落到细处、实处。
通过考核机制实行软硬件两手抓,在狠抓“管理节能”的同时,重视硬件改造,实现“技术节能”。充分发挥市级节能专项改造资金的作用,采取补助的形式,鼓励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尤其是能源托管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减轻财政压力。从实出发,以实为本,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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