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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康平县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工作三个转变的论述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来源:沈阳康平县编办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的重要时期。机构编制工作首先要统观全局,进行自身改革,才能确保实现上述历史新目标。要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新发展,必须实现以下三个转变。

  一、转变观念,实现机构编制部门由“办事机构”向“综合性管理部门”转变。

  习近平同志指出,编办是党的重要工作部门,肩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机构编制管理、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重要职责。因此,编办要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是合理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转变思路,从单纯的“办事机构”中走出来,向综合性管理机构转变。紧跟形势发展,融入大局、搞好服务,着重研究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真正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在合理调配执政资源、建立服务型政府、构建高效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等方面的龙头作用。

    二、创新思路,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由偏重微观管理向更加注重宏观管理的转变。建立“管政策、管总量、管标准、管结构”的宏观管理机制,让管理者从具体的机构编制“增增减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站在更高的位置上全面审视机构编制工作,用全面的眼光、系统的观点、统筹的方法抓好改革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1.管好总量。一是研究建立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机制,保持长期性。在具体落实中,既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又要积极研究如何畅通人员编制出口,从根本上控制机构编制规模,减轻财政负担。二是研究确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目标,保证公平性。综合考虑人口、财政收入、现状等因素,适当调整总量控制目标,逐步实现大体平衡。三是推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及时了解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数额的控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建立机构编制“总量控制”预警机制,防止超编问题出现。

  2.全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可分为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三个阶段。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阶段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并进,不可偏废。审批前,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前瞻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审批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机构编制政策,对拟设立机构的职能以及发展前景进行研究论证,并就机构设置初期以及中长期的人员编制提出动态控制目标,确保人员编制效益最大化。审批后,要跟踪了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地研究解决,加以调整,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机构编制在执行中走样,甚至出现违规问题。

  3.动态调整。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必须对相关的机构、职能、编制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要密切关注部门职能的变化,定期对所有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进行具体分析。在控制好机构编制总体规模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能的变化,适时对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和优化。

  4.深化改革。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逐步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二是科学设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科学设置机构,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理顺管理体制,保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更加精干高效。

  三、创新手段,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从封闭粗放式管理向开放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1.推进信息公开。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载体,及时公开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便于群众了解情况,增强群众机构编制意识。对非涉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要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多设置互动栏目,便于群众在线咨询、投诉及建议,让群众直接参与机构编制管理。

  2.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要加快实名制管理的推进步伐。一要在政策层面上,抓好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建立。二要在技术层面上,抓紧建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和全县统一联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平台,通过计算机和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横向上与同级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纵向上与县、乡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机构编制情况的实时监控以及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的及时统计和快速查询。

  3.健全多部门协作约束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以机构编制部门为主,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合联动、运转高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制约机制。

  4.加强机构编制法律体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是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治本之策。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法制教育。把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作为一门必修课列入教育培训课程。在干部考核考察中,要了解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快机构编制立法工作。三是强化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大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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