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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委编办启动清理规范市直议事协调机构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来源:阜新市委编办 康颖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紧盯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老问题和新表现。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阜新市委编办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市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能、强化责任、提高效能、转变作风,大力促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精简高效,充分发挥其议事和协调作用。 

  一、制定详细台账。2020年确定的市直议事协调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对市直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摸底,制定了机构名称、设在部门、成立依据等内容完备、详细的市直议事协调机构台账。 

  二、明确调整范围。按照议事协调机构审批程序,就清理规范事项充分征求市委办、市政府的意见,同时,积极征求设在部门意见,通过整理反馈回来的意见,形成了阜新市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方案。针对工作任务已结束、职能消亡、对应省已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针对职能任务、名称、设在部门等发生变化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三、规范调整程序。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度市直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清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设在本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结合实际形成调整清理意见。二是整理各部门反馈意见,形成《关于市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的通知》。三是出台市直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定,除上级有明确要求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的外,原则上不成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确需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的,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动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和跟踪问效,促进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协调行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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