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监督检查

【字体:   打印本文
葫芦岛市委编办积极开展2023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来源:葫芦岛市委编办

  按照省委编办工作部署,葫芦岛市委编办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制发方案做好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通知》(辽编办发〔2023〕31号)要求,结合葫芦岛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葫芦岛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逐项、逐点确定了监督检查内容,对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严格按比例开展监督检查。市县两级编办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本级监督检查工作。为全力保证机构改革前期调研顺利开展,2023年主要选择了不涉改的部门(单位)为监督检查对象。经历各部门(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工作组实地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三个阶段,至6月底前,市县两级同步完成了本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比例超出了30%。市委编办还完成了对兴城市、连山区的抽查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准备。市委编办多次召开了迎检调度会议,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加强了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分别召集市直部门、6个县(市)区委编办集中部署迎检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自查情况表》,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同时,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6个县(市)区和市本级各检查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

  四是严格工作标准积极迎检。严格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自查情况表》的佐证材料内容,对应准备证明材料,统一规范制式标准,制定了葫芦岛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证明材料总目录索引,所有证明材料分类、分项装订成册、成盒,并与证明材料总目录索引对应一致,方便查阅。8月21日至25日,省委编办监督检查组赴葫芦岛市实地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市委编办全力配合,及时、准确提供检查材料,各项工作均得到了认可与好评。

【字体:   打印本文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