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朝阳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辽宁省机构编制实名制和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多维度发力,以创新的举措有效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优化“两个渠道”,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对实名制工作的领导和网络平台建设。市县两级编办分别由1名副主任分管实名制管理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到具体内设机构,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及时升级改造实名制网络系统硬件设施,投入31.15万元更新设备14台,信息录入端口增加到18个,确保实际工作需要。二是完善编制系统与同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对多”的工作体系。实行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同步核验实名制信息工作制度,推动部门单位履行相应职责,提高数据维护质量。市县两级明确616名党务、人事干部作为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员,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实名制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单位。
推动“三个转变”,解决实名制信息维护和使用难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有效破解实名制信息数据日常维护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变一口录入为多部门核验,解决信息数据不准确、不规范问题。把实名制数据信息审验录入关口前移,压实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做好人员信息初始采集、变更核准、校验上报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守住录入端口,对信息数据不准确、不规范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修改完善。二是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征询,解决信息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定期向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干部人事任免信息、领导干部职务职级调整变动情况,收集部门、单位列入台账管理的人员调入调出、职级晋升、退休离职等信息,要求部门单位5个工作日内上报信息,完成数据更新。三是变单一作战为部门联合发力,解决信息数据约束力不足问题。将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信息审核结果作为同级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录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经费、办理保险等的重要依据。选派14名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参与市县巡察、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有效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抓住“四个着力”,推动实名制管理提质增效。坚持质量和效益并重,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着力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信息数据质量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对市县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所有机构和人员进行摸底式核查校验,对数据不准确、信息不完备、变更不及时等问题实行销号式整改,做到动态清零。二是着力强化日常监管,持续跟踪预警。坚持自检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实地查验和后台筛查相结合,定期调度各部门各单位实名制信息数据维护情况,每月对系统数据进行一次筛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工作提示单》形式定向反馈、督促整改。三是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每半年开展一次机构编制系统党员干部业务培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掌握最新标准,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利用《实名制系统信息维护工作简讯》平台推广经验做法,解答实际问题。四是着力做好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围绕深化地方机构改革,认真开展机构编制需求预测,实行总量控制、有保有压,科学配置编制资源,保障改革任务落实。聚焦全市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社会民生领域以及朝阳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朝阳师专升本、科尓沁沙地治理等重点项目编制需求,加大编制调剂使用力度,助推事业发展,努力实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