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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委编办通过规范机关工勤编制管理不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来源:鞍山市委编办 冯大鹏 |
今年以来,市委编办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按照优化调整市直党政群机关及所属行政机构工勤编制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市党政机构改革和公车管理改革相应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我市工勤编制管理,减少财政负担,保障机关工作有序运行。
一是准确把握原则。市委编办参照各机关公务用车数量重新核定基本工勤编制,保证公车运行用编需求。对现有工勤编制超过公车数量且空缺的,一次性收回。对现有工勤编制超过公车数量但被实有人员占用的,进行编制锁定,待减员后收回。
二是保障现实需求。对工勤编制超过公车数量,但本单位配备执法用车的,超出部分可暂不收回和锁定。按照公车管理办法配备公车但本机关现没有工勤编制的,根据各单位需求,在现有工勤总编制内调剂解决,人员从现有超编单位调剂。
三是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各单位申请和工作需要,在严格把关、查阅台账的基础上,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及时为3家政府工作部门补充调剂了工勤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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