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以来,鞍山市委编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系统谋划整改,注重机制建设,实现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水平提升“双赢双促”,取得系列工作成果。
一是建立完善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围绕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管理体制机制、街道实际承担权责运行、服务保障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4个课题开展调研,形成正反面案例剖析2篇,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9篇,坚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着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组织市直部门对权责事项进行更新调整,编制《鞍山市权责事项目录(2023年版)》,共梳理汇聚市直部门权责事项主项1532项、子项3527项,进一步明晰职权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用网格化、清单化责任体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强化问题导向,调整优化市党群服务中心、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相关事项和“三定”规定,完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机制,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统筹事业单位改革精减下来的编制,精准投放到关系民生福祉的薄弱环节。
二是建立完善服务重点领域长效机制。围绕人才战略支撑不足、创新驱动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主动构建全市人才服务工作体系,成立全省首家市级人才服务中心,整合人才工作有关单位的多项职能,不断提升人才服务精细化、人性化、便利化。针对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闭环管理,跟踪了解全地区疾控机构改革中涉及事业单位调整事项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改革指导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农业、交通、文化等执法领域,建立执法机构编制管理台帐,进一步理顺执法体系、细化执法事项、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教育、医疗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筹管理,协同制定出台《鞍山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鞍山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有力保障了教育、医疗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建立完善基层治理长效机制。围绕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乡镇机构改革4个重点领域改革内容,深入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完善权责清单、综合执法赋能,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深入全市开发区围绕机构编制情况、街道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配置(履行)情况开展调研,形成了《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调研中涉及机构编制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铁西区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等情况的调研报告》。围绕乡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挂牌不规范、实有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工作运行机制未完全转变等问题,会同督查、营商部门成立联合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了实地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