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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多点发力 全方位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来源: |
近年来,营口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理念,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研究推行一系列制度办法,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聚焦定规矩,着力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一)优化完善工作规则。着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时俱进规范完善机构编制议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以省委编委及编办出台的制度性文件为标尺,全面修订《中共营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营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晰市委编委及编办职责权限、审议内容、议事流程等“全链条”管理事项,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决策能力。
(二)制定修订“三定”规定。着眼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目标定位,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对标党内政策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市县两级重新制定修订64个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系统优化部门职能配置,进一步厘清社会工作、海洋渔业、乡村振兴、金融监管、科技创新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部门职责边界。
(三)抓好抓实普法宣传。着眼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思维,以“关键少数”为重点,始终坚持室务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借助党校主体培训班、“机构编制微课堂”公众号、机构编制网站等平台,持续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宣传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理念,强化机构编制规矩意识,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聚焦优机制,着力健全机构编制管理措施
(一)盘活用好行政编制资源。紧扣行政编制使用效益提升主线,充分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统计平台,加快“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转变,制定出台《营口市市直行政编制周转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推行行政编制动态周转使用机制,精准测算可利用行政编制数量,科学确定编制周转使用条件,在核定总量内最大限度盘活闲置存量资源,已向市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民族宗教等编制最吃紧最急需部门核拨行政周转编制77名,为落实市管领导干部调配、加强重点领域人员力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科学统筹学校编制资源。紧扣教职工编制管理创新挖潜主题,加大跨层级跨单位调配力度,制定出台《营口市学校编制周转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全域统筹、保障急需、周转使用、动态调整”原则,将全地区分散闲置的教职工编制归集起来,打破“一核定终身”固化模式,通过建立“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回收”全流程管控机制,重点向生源数量增幅较大的市属高校和区属中小学校投放周转编制达370余名,在支持教育人才引进、教师队伍优化等方面收获显著成效。
(三)健全完善派驻管理办法。紧扣事业单位“多对一、一对多”服务保障机制长效目标,细化完善“双重管理”运行模式,通过出台《营口市事业单位派驻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科学划定派驻与进驻单位间的权责事项,构建形成“党建引领保障有力、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沟通协调顺畅有效、考核奖惩执行有据”工作格局,及时填补了对市本级13个派驻分支机构管理上的制度空白,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撤并工作提供了坚强支撑保障。
三、聚焦提效能,着力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一)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立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客观要求,会同市营商局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通过采取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调整流程、健全协调机制、严肃监督问责等措施,着力强化了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刚性约束。仅今年上半年就依申请调整市直15个部门43项行政权力事项,切实保障了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推动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全面正确有效履职。
(二)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立足为基层减负,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制定印发《营口市关于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明确职责准入范围、规范“申请、审核、准入、调整”等程序,从严把握职责准入标准,极力破解了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借属地管理之名,行责任甩锅之实”等突出问题,从制度设计的源头上为基层松绑减负。
(三)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立足发挥监督检查对机构编制制度执行的规范约束效用,坚持督查与管理并重,以加强实名制管理为载体,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细化编制及职数使用、人员出落编审核、信息变更备案等一整套实操要求,系统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流程,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3年行动抽检成果来看,人员信息更新不完善不及时问题减幅达95%,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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