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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不断促进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来源: |
近年来,沈阳市聚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塑公共服务体系,多措并举优化资源配置,转变方式探索管理创新,回应关切着力保障民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管理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聚焦党对重大工作领导、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进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工作始终注重做到“三个结合”。注重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制定《沈阳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在部门自查自评、机构编制部门评估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第三方机构测评,通过问卷调查、核查材料、实地座谈等形式,对市本级事业单位全覆盖开展了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为稳妥推进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注重结合减编控编工作,统筹考虑、同步谋划事业编制精简与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在保证满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编需求的前提下,精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全市收回事业编制6291名,切实把事业编制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注重结合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将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做到市区整体考虑、上下系统联动,区县(市)涉改事业单位由348个调整优化为569个。通过对全市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塑,使重点领域职能部门服务保障力量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水平系统提升,形成了上下衔接更顺畅、权责关系更协同、服务保障更高效的崭新工作局面。
二是聚焦“减上补下”,推动编制资源下沉。持续保障基层用编需求,不断完善事业编制统筹使用管理机制,加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力度,节约集约用活编制资源,大力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全市向乡镇(街道)下沉人员编制6000余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增加事业编制34名,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达到70名,并按每个社区2至3名的标准预核事业编制,有力推动基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提质提速。
三是着眼“周转统筹”,力促沉淀资源盘活。充分运用事业编制周转机制解决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结构性缺编、用人急需等难题,一年多来,先后为10个重点领域的事业单位核定78名周转编制,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激发了机构编制活力。创新人才保障制度,印发《沈阳市人才编制池使用管理办法》,打破编制归单位所有的模式,充分发挥重点领域事业单位人才聚集作用,在市直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的基础上设立人才编制池,注入事业编制500名,实行单列管理,与人才捆绑,编随人转、人走编收,打破了招才引智工作中遇到的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职称、待遇保障等要素瓶颈,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增强了城市引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以服务重点为取向,保障大局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兜牢基础教育底线。针对部分地区学生规模增加较快、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较大等突出问题,以学校生源变化和实际需求为根本遵循,通过内部挖潜、地区统筹、跨层级调剂等方式,统筹全市编制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保障用编需求。不断筑牢公共卫生防线。围绕提升传染病疫情防控、重症救治能力、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加强“后疫情时代”市直公立医院编制配备,为确保有充足人员力量奋战在抗疫一线提供重要支撑,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自2022年以来,全市共补充教职工编制5000余名,其中由市向区跨层级补充占比达到一半,保障公立医院招聘5100余人,编外聘用人员逐年减少,教育卫生队伍进一步稳定。
二是大力保障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为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三定”方案进行调整,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设置、人员内部调剂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体制机制,增强行业支撑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是有效保障营商环境质量优化。对市营商局所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对标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经验,配合指导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优化机构编制事项,制定形成了现场管理、业务工单、服务质量、人力资源等4大方面、24项制度,建立“八定”方案、“四办”会商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三、以完善机制为纽带,推动执法改革见行见效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压实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后,为加强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衔接配合,明确了机关执法处室与相应事业单位由部门同一副职领导分管;为强化党组织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明确了机关执法处室与相应事业单位组建党总支或党支部,由机关领导班子副职或机关处长任党组织书记、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任党组织副书记,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新格局。
二是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与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定位,强化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对于并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自然资源、水务执法队伍,由市委编办会同司法、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压实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综合执法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厘清职责边界,强化上下协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举报投诉信访、案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争议协调处理等制度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畅通的监管执法新格局,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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