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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谋划 务求实效 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来源: |
盘锦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精准施策、务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为推进盘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全方位做好改革谋划
坚决扛起推进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推进机构改革在盘锦的落实落地。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共召开33次市、县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动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先后6次听取改革情况汇报,亲自参与调研论证、方案制定、部署推动。成立改革工作专班,组织部部长直接抓,编办积极承担“主力军”和“施工队”职责,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严格政策、严明程序、严肃纪律,构建了党委主责、分管专抓、编办牵总、部门配合的机构改革工作体系。
二是深入调研论证,找准问题破解路径。自去年3月以来,围绕本轮机构改革明确的重点任务,分领域、分层级、分批次开展各类调研上百次,市委组织部部长带头深入一线,先后参与涉改工作座谈会21次,为破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等体制方面的问题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也为科学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契合发展需要,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坚持严格落实改革政策、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统筹解决历史问题相结合,聚焦实现“三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经反复请示沟通省委编办,拟订《盘锦市机构改革方案》,并制定《全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政事同步、部门同频、市县同向,有力有序推进了改革工作开展。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全领域落实改革任务
聚焦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坚持全市“一盘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精准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优职能、强效能,系统重塑机构职能体系。在机构调整方面,组建党委社会工作部,重新组建数据局,撤销金融发展局并将职能划入财政部门,规范设置人大法工委、预工委、代工委,并相应调整文明办、港澳办等9块牌子。在职能优化方面,聚焦部门运转高效目标,理顺市委社会工作部与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与市自然资源局等15个单位职责交叉事项,调整港澳事务、农业农村等20个部门主要职责,细化29个市直部门近百个内设机构职能,分别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名义印发机构编制文件265个予以明确,完成市县镇三级83个单位1699名涉改人员转隶,完成市直11个、县区13个涉改单位“三定”规定印发。
二是聚合力、激活力,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市本级保留市场、文化等7大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新组建海洋渔业行政执法队,撤销节能、劳动、水利等领域执法队,将其执法职责回归机关;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整合并入城管执法队,将其承担的林业和湿地执法职责回归机关。县区按照管理体制、地域分布和职能定位,在政策框架内保留应急、城管等执法队,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下沉力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由33支整合缩减为19支。
三是强基层、固基础,着力完善镇街治理架构。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构建适应基层事务特点和工作需要的组织架构,采纳基层呼声,统一明确党建、经济发展等6个机构设置,在15个城市街道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33个镇和涉农街道设置应急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推动镇街协同高效运转履职。按政策要求撤销挂牌机构140个。
四是控总量、调存量,规范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按照4%的比例精减收回市直部门行政编制67名、事业编制3名,分别充实到社会工作、交通、应急、人社、自然资源等20个领域和下沉县区,有效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从严管控规范领导职数,相比改革前,市级没有增加部门领导职数,县级增加新组建机构部门领导职数17名;市县两级部门其他领导职数共增加“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4名、部门间兼职领导职数共核减20名;总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规范设置。
三、守正创新、奋楫笃行,全链条提高改革实效
坚持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优化协同高效机构职能体系、破解基层治理体制机制难题融入改革各方面各环节,切实以改革实绩实效保障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聚焦主线强统领,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改革主题主线,全面贯彻党管机构编制这一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根本政治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市委常委会、编委会集体审定机构转隶组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结合减编后的内设机构调整,为设立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总支的5个部门增核专职副书记职数,实现党建工作专岗专职、专人专抓,推动从领导体制、机构职责、资源配置、运行机制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以高水平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是紧盯发展优布局,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优化。紧紧围绕盘锦地域特点、发展需求,在改革政策框架内创新做好“自选动作”,结合组建党委社会工作部,理顺市域网格化治理体系;结合整合数据管理服务,重新组建数据管理机构;结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向远郊区下沉;结合部门职能调整,推动一项工作交由一个部门承担,整合归并各部门相近职能,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划转部门主要职责42项,进一步厘清部门间权责边界,有效提升了机构职能体系与盘锦地域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匹配度。
三是着眼治理建体系,基层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持续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特别是采取独立或综合设置相结合的方式,为48个镇街设置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内设机构,有效加强基层应急处突和执法协调功能,为基层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调配资源重统筹,编制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贯彻强基导向,将市级精减行政编制67名中的57名充实到重点领域,跨层级为县区调整10名;在市直部门间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划转36名人员编制及相关人员,遵循“退一换一”原则,将2018年以前机构改革随职责划转至机关使用的13名事业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采取全市统筹方式,将2010年以来历次开发区改革过程中的65名行政编制调整到位,通过多举措使编制资源“动起来”“活起来”,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精准,有效破解了困扰多年的编制使用效益不高问题,为推动促进盘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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