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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做强做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来源:

  为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事业单位履职运行,铁岭市委编办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中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攻克堵点,针对各单位初始登记不主动、法定年检不及时等“上热下冷”问题,坚持在“规范登记、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上下功夫使长劲,以优质便利的登记管理服务推动事业单位履职能力提升,助力铁岭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事前精心谋划,有的放矢加强政策宣讲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通过会议、书刊、培训等多渠道加强登记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入市委党校编制的铁岭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基层干部实用知识手册》,持续推动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学习宣传落细落实,增强办事人员实际运用的能力,不断提高登记管理法治化水平。二是抓好业务培训依托态化开展的机构编制大讲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登记管理集中培训,面向办事人员讲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和工作流程,为各事业单位做好登记工作提供业务指导。2024年共开展机构编制大讲堂3次,对全省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就年度报告、证书变更、注销、设立、延期等具体业务工作及省登记局下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方位解读,2025年将继续加强指导培训力度,推动县区登记管理人员及办事人员将各项登记管理工作入脑入心入手。三是针对问题靶向指导。切实将政策宣传融入具体登记管理工作,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的与“三定”规定不一致现象及资金清算、注销等问题,坚持细化讲解,帮助办事人员掌握登记管理政策,找准问题症结,破解业务难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事业单位办理各项登记工作,以指导强培训,以督促促宣传,针对问题靶向施策,不断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事中优化服务,精准对接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制定“极简”工作流程。推行“容缺办理”服务,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原则,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形式缺失、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均可在申请人承诺补正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对涉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的办理材料和办理环节进行再简化、再压缩,积极为涉改事业单位提供便利,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实现办事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少跑甚至不跑。编制铁岭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围绕业务办理中的重点、难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编制,将业务指南和操作流程制作成二维码,实现“扫码即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外公布,实现流程简化、服务优化,办事人员“看得懂、用得上、办得好”。二是实行“最快”沟通反馈。以“精细化+非接触+无忧办”为核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建立“即接即办”快速响应机制,规范登记办理流程,做到人员责任明确、反馈答复及时、锚定问题快速响应、推动问题抓紧解决,实现服务精细化。充分运用“互联网+”,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手段,对办事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实现网上办理“非接触”服务。实行一次告知制,避免重复修改、往返退件、来回折腾,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佳的结果做好登记管理各项服务工作,实现办理效率“无忧化”。利用“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管理系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试行工作,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数字化进程,提升办理速度,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建设“先锋”专业队伍。有效有序开展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在工作中注重引导,坚持吃透文件精神,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定期汇报、主动请教等方式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确保工作方向准确、思路清晰。建立“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聚焦提升服务水平与综合素质,通过“比办事效率”找差距、“学政策文件”补不足、“赶榜样典型”争先进、“互帮互助”共进步,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打造登记管理先锋专业队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马上办、容缺办、上门办!铁岭这项‘三办’举措很赞”作为典型被辽宁日报刊登宣传,“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助力铁岭营商环境建设”被铁岭日报刊登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作为窗口单位被铁岭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团体党员先锋岗,服务质量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三、事后认真审核,严把细节保证监管精准度

  一是严格书面审核。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严格执行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由受理人在初审阶段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严格对照有关机构历史沿革文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在复审阶段重点审查申请材料的名称、申请办理事项是否清晰明确等情况,对是否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材料的完整准确;由登记管理局局长进行负责人终审,确保各单位办理业务材料齐全有效,内容真实,符合法定登记标准。经登记核准后,通过中央编办网上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2024年我局共进行变更服务120余次,办理延期50余次,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90余家,无一差错。二是强化内部联动。坚持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凡涉及机构设立、变更等事宜在批复文件中明确登记的有关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实落地。对事业单位新设、名称变更、职责理顺、隶属关系和经费形式调整等情况与批文进行比对,从源头上保证办理的规范性。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三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联动,督促各单位认真及时开展各项登记工作。三是抓好现场核查。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管辖范围和权限,以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数为基础,针对市本级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保证核查范围不留死角,全面覆盖。有针对性地抽取涉改单位或职责编制有重大调整等情况的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围绕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内容、机构运行情况及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审查抽检单位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对初始登记不主动、法定年检不积极、法人变更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发挥登记管理职能。对于年度报告不全、变更和注销不及时的情况在评准查实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规范调整建议,提示后仍未更正的,对该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冻结,严把证书使用关维护证书的法律效应和严肃性。截至目前,已对我市40余家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出的20余项年报开展业务情况缺项、法人信息不完善、举办单位未及时变更等不规范事项进行整改,整改率达100%,有效保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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