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字体:   打印本文
葫芦岛市委编办“三个到位”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葫芦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坚持提早部署、优质服务、强化监管,为圆满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达到全市事业单位实现年报公示完成率100%。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统筹谋划,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进行部署安排,明确报送范围、报送时限、办理流程等有关事项。围绕法人登记、从业人数、业务工作开展等情况,细化13项需公示内容,列明需要提交的7类材料,为各部门单位年报公示工作提供了标准和遵循。明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在公示填报、保密性审查、规范性审查方面的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重视程度。

  二是服务指导到位,提升工作质效。提前电话告知提醒全市所有需要年报的事业单位,加强与事业单位密切沟通,做到有问必答、随问随答,指导工作人员客观、准确、规范填报,切实帮助解决系统使用难题。安排专人负责,一周一调度、每月一汇总,及时提醒各事业单位限时变更、及时整改,确保如期、高效完成事业单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三是监督管理到位,规范单位运行。对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实行举办单位和监督管理机关双重审核,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先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要求单位及时修改、重新填报,确保公示内容准确、合法。

【字体:   打印本文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