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字体:   打印本文
葫芦岛市委编办坚持“三个加强” 高质量完成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来源:葫芦岛市委编办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规范运行,葫芦岛市委编办坚持“三加”理念开展好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下好“先手棋”。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编办〔20243号)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明确了公示的范围与时间、主要内容、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要求规范了主要填写内容的具体格式范本,方便事业单位“一看即懂、一报即准”。同时,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错峰上报,实现分批报送和分时审核,确保了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加强服务举措,打好“组合拳”。立足确保各事业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为事业单位提供各种贴心服务安排登记局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实时在线解答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针对部分单位电脑无法登录系统或部分人员对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请客上门”,手把手、面对面帮助其完成填报工作。

  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守好“责任地”。着重关注教育、卫生等单位数量较多系统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更加细致地指导其工作人员准备年报的材料,每个系统选取一家作为示范单位,以便各系统更好地进行业务沟通。同时,压实举办部门责任,要求其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年报材料细致审核并加盖公章,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

【字体:   打印本文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