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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宽甸县“三项举措”打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最后一公里”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来源:丹东市宽甸县委编办 王焕雨 |
丹东市宽甸县委为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聚力宽甸振兴,紧紧抓住党领导基层治理这一目标,着力增强派驻乡镇事业分中心服务基层的能力,采取“三项举措”做深做细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出具有本县特色的基层行政新体制。
一是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强化乡镇党委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中心派驻、乡镇主管”有关规定,磨合机构细化职责,确保乡镇分中心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流畅、与县级部门无缝对接。
二是优化乡镇分中心机构设置。紧扣服务群众这一主线,规范各分中心机构设置,一般设置6个内设机构,经济较发达、人口规模大、基层治理任务重的适当增加1-2个,对原规模较小、职能单一的机构予以归并整合。
三是推动编制资源一线下沉。综合考虑各乡镇常住人口数量、区域面积大小、经济发展状况、基层治理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差异,在不突破乡镇事业编制总量的前提下,通过改革盘活、打破壁垒、释放存量、挖掘潜力,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将有限编制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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