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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委编办多措并举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包头市委编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持续夯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政府机构依法行政职能体系、及时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为抓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持续夯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机构改革中,组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各旗县区对应设置,全面建立健全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机构改革后,积极关注市司法局职能运行情况,加强并理顺市司法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平台建设、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司法行政重点业务综合督察等方面的职能,研究市强制隔离戒毒机构设置、调整市司法系统政法专项编制,不断优化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强化编制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依法行政职能体系
规范政府各工作部门履职、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法律事务科,承担对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市本级36个政府机构中的24个明确设置了政策法规类内设机构,占比68.57%,主要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行政应诉、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三、及时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改革工作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明确到人;定期与市司法局进行工作对接,跟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主动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了解自治区、各盟市改革进展,学习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积极稳妥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的职责调整、机构设置等相关工作做好准备。
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规范部门履职
包头市委编办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自治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意见》及市委编委编办工作规则,明确“三定”规定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合理划分市本级22个党政机构间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酒类与药品流通、河道采砂等13大项工作的职责分工,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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