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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顺利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5日来源:葫芦岛市委编办 刘颖 |
按照省委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有关精神,葫芦岛市委编办结合实际,梳理重点问题、瞄准关键领域,积极谋划、有序实施,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目前,葫芦岛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已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好改革“总开关”
一是全面统一部署,拉开改革序幕。组织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乡镇改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沿用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协调督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工作组,作为市委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下设三个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指导、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三是建立联络机制,切实推进改革。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多次联合召开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会议,明确乡镇机构改革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同时,积极强化联络机制,建立了县(市)区改革进度日报制度,确保市与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的无缝衔接。
二、深入调查研究,签好改革“任务书”
一是摸清改革底数。全面梳理乡镇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编制核定情况,按照核定标准结合现有机构编制数据,计算编制缺口,提出解决方案。二是积极开展调研。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契机,重点对乡镇机构改革进行调研,对于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开出“药方”,确保乡镇机构改革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三是积极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均严格按照省委下发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模板)制定改革方案,经县(市)区委编委会议、深改会议、常委会议等审议通过后,上报改革方案。
三、严格审核把关,当好改革“审核员”
一是严格审核方案。按照省委编办的要求,市委编办逐字逐句审核县(市)区上报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确保省委改革精神落实到位。二是规范体例格式。横向比较各县(市)区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编制核定情况,按照全市基本统一的原则,对上报方案提出建议,并多次反馈修改意见。规范体例格式,形成葫芦岛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初稿)汇编和方案说明并按时上报省委编办审核。三是按照程序报批。省委专题会议通过后,《葫芦岛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先后提交葫芦岛市委编委第4次会议、市委深改委第3次会议、市委常委第17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市委名义上报省委。
四、挖掘特色亮点,做好改革“运动员”
一是“规定”与“自选”联动。此次乡镇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方面,严格落实省委“规定动作”,按照省委确定的乡镇分类,较小、中等乡镇均规范了综合办事机构的数量和名称。在此基础上,增强乡镇机构设置的灵活性,较大乡镇因地制宜选择了“自选动作”。二是编制资源向一线下沉。通过改革盘活、释放存量,打破编制层级壁垒,推动编制资源下沉,确保将有限的编制资源输送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这个“刀刃”上。改革后,葫芦岛市92个乡镇共增加行政编制45名,有力保障了乡镇有效承接上级事务和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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