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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从制度源头清除奇葩证明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7日来源:辽宁日报 |
为了办理房屋继承权,需要开具“我妈是我妈”甚至“我爸是我爷爷的儿子”等奇葩证明,让具体办事人员哭笑不得而又无可奈何。
发生这种现象,说明有的部门不依法依规办事,擅自做“加法”,人为设置障碍;有的部门将属于自己的核查责任,推给群众和企业;有的部门明知一些证明事项不合理,却还是我行我素,不愿改正。今后大连市将从制度源头堵漏,拒绝发生这样的事情。
8月6日,记者从新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了解到,凡大连市规章、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可以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取消;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采取必要措施,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
该通知还要求,大连市各县(市)区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本地区、本部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一律提出取消建议;对实践中确需保留的,应当列出目录,并提出保留理由。同时填写《建议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和《建议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
眼下,大连市正对2018年集中清理中拟保留和拟修改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单位规范性文件逐件梳理,对其中涉及证明事项的,再次提出清理意见,填写《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清理意见表》,并形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各清理责任单位也将根据本次清理工作精神逐一研究,提出清理建议,填写《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
对于不按照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及清理工作结束后继续索要自行设定证明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大连市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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